短篇2: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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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2:逆光
閱讀須知:
1. 德金ooc,戰地記者*軍醫設定。雙視角,一次完結。
2. 靈感來自張惠妹《血腥愛情故事》,不過這個還是比較暖的,不怎麽病嬌。
3. 無商業用途,啥啥統統歸羅琳,她是親媽。
【金妮】
我很確定我在一間屋子裏,因為一切都很黑,我睜大了眼睛,結果什麽也沒看見。如果是在室外,就算最黑最黑的夜晚也是有星星的。可是,這裏什麽都沒有,有的只是黑暗,無盡的黑暗。
我很想知道這裏是否只有我一個人,或者有什麽出去的門道。我想知道我是誰,我的過去,我的現在,關於我的一切。現在的我就像一張白紙,不知道什麽時候掉到了一片虛無之中。我的頭又暈又痛,我掙紮著想要起來,但是我的手腳一丁點也動不了,甚至連喉嚨都只能發出簡單的、輕微的“啊”聲。我不知道我的這種狀態持續了多久,也許很多天,也許只是幾分鐘,反正這裏也沒有鐘給我計時。
我盡力了,現狀沒有一點改變,於是我就安心地躺在那裏,閉了眼,腦袋仍然疼得厲害,我就這麽迷迷糊糊地睡了——我之所以這麽判斷是因為在我的右眼下一次感受到光照然後睜開之前,我不記得發生了什麽。
我看到了一個男人,他有一頭金色的頭發,又高又瘦。他胡子拉碴、疲憊不堪,但是他的手法一絲不茍而且溫柔,他把一塊浸透了水的毛巾絞幹,小心翼翼地在我的臉上擦著,很舒服,水的溫度也剛剛好。他的毛巾擦過我的左眼,這成功讓我克服了把眼睛徹底睜大的阻礙。
“醒了?”他的聲音沙啞而顫抖,“感謝梅林!你醒了!你終於醒了!”他看上去高興壞了,好像所有被理智壓抑的感情都在這一刻爆發了,我看見,他哭得像個孩子。
“親愛的,”他好像想擁抱我,但是不知道如何下手,我對自己一句話也不能夠說,一個手勢都不能夠做而感到抱歉,我就這麽看著他,希望他能從我的左眼中讀出什麽。
他攬過我的背,然後在下面添了一個枕頭,他想讓我坐起來。說實話,躺著的時候我還不覺得,這麽一動,我就覺得整個背部都像要裂開一樣疼得厲害,疼得我忍不住哼哼,但是我不想違背他的一切,於是我咬住了唇,沒有再發出聲音。
他好像比我還要痛苦,一個勁地說對不起。他好像就在我疼的地方揉了揉——或許幹了別的什麽,但是我看不見。總之,我覺得好多了,至少可以讓我安下心來,把註意力放到別的什麽東西上。
我看到我的腳都打上了石膏,腰部纏地像個木乃伊似的。但我還是松了口氣。要知道,那些地方我現在一點感覺都沒有,那些部分沒有空空如也我已經心滿意足了。那個年輕的男人開始按摩我的手臂,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麽做的,總之,我覺得力量就這麽被他一點一點註入了。
他開始和我說話,因為我沒辦法接他的話頭,於是就安靜地聽他一個人自言自語。他說,他叫德拉科·馬爾福,我的名字是金妮芙拉,他喜歡叫我金。他說,我之前很好看,在學校讀書的時候甚至是校花,我不是很懂“校花”這個詞,只是單純覺得它大概很漂亮吧。
他說,我以前從事一個很危險的工作,受了傷,不得不在家休養。而且我似乎是得罪了什麽人,導致現在不得不無聊地呆在一個空蕩蕩的屋子裏。他說錯了,我一點也不無聊,我覺得他這麽按摩我的手臂,平靜地和我聊天,有一搭沒一搭的,很有意思,我也很喜歡。
他說,他對不起我,要是他當時知道我要去做那麽危險的事情,他死也不會離開我的。他安慰我說,只要我醒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他說這麽按摩我的手臂,一周之內它就會恢覆知覺,他說我還有接受幾次手術,他會讓我說出話來的。
他說,現在他在聖芒戈做醫師,我出事的時候他還在實習,一轉眼就過去這麽久了。他的導師對他很好,幫了我很多,偷偷幫我動了幾次手術,如果沒有他,他一個人真不知道怎麽辦。
他說,他每天都來看我,前幾天他陪著我的時候我都在發燒,不知道還記不記得他說過的話。他有好多好多話想對我說,但是說來說去一直都是對不起。
我聽著聽著就累了,我想休息,於是我閉上了眼睛。他也不說話了。他一直在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麽,也沒有力氣去想他在笑什麽,我只知道這個世界上,他的笑聲很好聽,是我喜歡的那一種。
【德拉科】
我端著消毒藥水的瓶子從地下室裏走出來。我搬出來已經很久了,整整三年六個月零二十七天,每天媽媽寄來的相親信件都堆滿了書桌,但是我一封都不想看,我把它們扔進壁爐,省掉了我買柴火的一大筆錢。
我自己的心思我再清楚不過。我說不清楚我是什麽時候愛上金妮芙拉的,也許是在他哥哥的喪禮上,也許是在救世主失蹤的那個夜晚,也許是伏地魔政府成立的一周年紀念日。
反正不是在學校裏。有一次我記得很清楚,我跟著羅伯特教授去救助曼切斯特的傷員,那裏剛剛發生了一場巷戰,我就在屍橫遍野的戰場上看見了金妮芙拉。在之前的一個巷口,他的哥哥弗雷德突然沖過來攻擊我身後的傷員,我對他施了一個昏迷咒,但是我的傷員久經沙場,動作比我更快,他施了索命咒。
然後,弗雷德死了。我說不清楚是什麽感覺,我在聖芒戈的日子裏,每天可以看見超過一百次的死亡,死狀各式各樣,到那裏的最初的一個月裏,我最起碼裝殮了一千具麻瓜屍體和三百具巫師屍體,克拉布和高爾的本職工作就是搬運屍體,他們塊頭很大,總給人一種力大無窮的錯覺。只有我知道,他們在那裏搬運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脂肪。
我拐過一個彎,金妮和我相隔五六米,一個不知道什麽咒語飛來,我來不及抽魔杖,金妮率先施了一個鐵甲咒,我反正是成了我那個小隊的唯一幸存者。
她說:“他只是軍醫,他是無辜的。”然後她繳了我的械,讓我幫她旁邊的洛夫古德處理傷口。
“你就不怕我殺了你嗎?”我一邊嘲弄地說,一邊替盧娜打繃帶,她的傷口不嚴重,頂多三天就能痊愈。
“從感情上說,我覺得無所謂。”她把一頭長發散開,好讓頭皮上的一點擦傷好受一點,然後她在我旁邊席地而坐,“而且,醫生不是只救命嗎?”
“救命?”我苦笑了一聲,“大部分時候我都只是無能為力。”
“成功一次就很棒啦。”盧娜咯咯地笑了,“再怎麽說,你畢竟幫了我。”
“謝謝。”金妮芙拉看著我,很認真地說。然後她站起身,把魔杖扔給了我,“接著,馬爾福。我希望下一次能少死點人。”
我看著金妮拉著盧娜遠去的背影,問:“你們要去那裏?”
她一擺手,瀟灑地說:“回學校讀書。我們只是出來買點墨水的。”
然後,我想到。那一天,她十七歲。
我後來和她寫了很多信,只有三四封寄了出去,大部分我都藏在我的書房裏,我用箱子裝,三年就裝了整整三大箱。後來我在馬爾福莊園的西邊圈了一塊小地方,把一些不怎麽看的東西都堆在那裏。在我搬出去的第二年,那裏失了火,我一封信都沒有救回來。就像我的無數個病人一樣。
金妮給我回的一兩封信保存的很好。頭一封是說盧娜接手了《唱唱反調》的編輯任務,後來一封就是說她被法國的一個魁地奇隊相中了,要離開英國。最後一封是她出事以後我整理她的東西時看到的,就在第二封信寄出去之後沒多久寫的,但是一直沒有寄給我。她說,因為打仗的緣故,比賽沒法好好進行,她進隊沒兩天球隊就解散了。然後她又回到英國,在盧娜那裏謀一份差事,為《唱唱反調》撰稿。
我把金妮送到羅伯特教授的手術室以後,就花重金買下《唱唱反調》之前兩年的所有刊期,我用手撫摸她寫過的每一個字,覺得都帶著金妮芙拉溫熱的鮮血。我花了三個晚上發瘋一樣把那些文章瀏覽了一遍,她原來早在兩年前就成了戰地記者,過上了那種刀口舔血的日子。
所以,蘇格拉荒郊的爆炸案不是意外,她救走了兩個五歲的小男孩。韋斯萊一家,她是最後一個,但是她從來不怕死。我找到金妮的時候她的呼吸已經停止了,除了微弱的心跳完全無法把她和活人聯系在一起。右臉三級燒傷,右眼很可能永遠失明,顱骨粉碎性骨折,腰部斷了兩根脊骨,羅伯特信誓旦旦地說,就算把她救活她下身也會癱瘓。
“她活不了的。”羅伯特語重心長地撫摸著我的背,“我可以試試,她醒不醒地過來就聽天由命了。”
“無論如何,我一定要救她。”我看著羅伯特的藍眼睛,很認真地說。然後,我看見他無奈地搖搖頭,問我為什麽。
我說:“金妮芙拉是我今生摯愛。”
【金妮】
一個星期過得很快,因為他一直陪我,一直和我講故事,講我們以前的故事。我的右手能夠動了,我相信我其他地方總有一天也能聽話的。我相信他的所有辦法,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我知道他對我很好。
他送給我一塊木板,還有一個叫做“蠟筆”的東西。他教我寫字,教我表達自己的話。但我總覺得沒什麽特別想說的,然後我就在白紙上認真而歪斜地寫:“現在很好。”他指出了我的兩個拼寫錯誤,然後握住了我的手,一個勁地誇我很棒。真有意思,他就像哄一個小孩子,但我確實體會到了當一個小孩子的幸福。
他教我發音,對著最簡單的字母表,但是我還是常常搞砸。我想我小時候學說話要是也這麽費勁不知道誰能忍受下來,然後我用蠟筆寫下“家庭”,他看著我,就這麽一個對視我就知道他明白我的意思,我想知道我的家人們怎麽樣了。
“他們都很好。”他平靜地說,“但是他們都不知道你還活著。”
我用蠟筆費力地敲下“為什麽”,他露出一個溫柔的笑容,“親愛的,你得恢覆地好多了才行,你也不想媽媽替你擔心吧?”
我寫下了“好”,然後我繼續認真地連續發音。這個時候他在我的床邊坐下,認真地看著我,“金,你真好,我現在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我用蠟筆接著寫“我也是”,然後盡力扯開嘴角,我終於可以笑了。
【德拉科】
很大程度上,我不知道這對金妮是否公平。如果我是她的話,我也許寧可死掉——無知無覺地死掉。但是,我並不是她,我不能替她決定。
我想起有一次我在聖芒戈做傷員護理。這原本與我無關,但是外科手術對我的心理有一些挑戰。我的病人們常常是不完整的——有一些雖然表面上看上去還很完整,但內裏誰知道爛成什麽樣子。但正如弄不明白,為什麽戰爭會殃及平民一樣,有些人會把□□裏的最後一發子彈留給自己。
我很少能看見真正活著的人。大概就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討厭夏天。屍體處理地如果不夠快,腐爛了之後,氣味令人作嘔。
我剛幹這一行的時候就意識到我的胃很嬌弱,胃絞痛總是在最不合時宜的時候發作。比方說那一次,我明明該給傷員換藥,幹到一半我卻被傷口的慘狀逼地不得不沖擊洗手間洗把臉。
“喝點熱水,好受點。”金妮挎著相機,遞給我杯子。
“謝謝。”我扶著墻,努力使自己正常。
“你看上去臉色不太好。”她盯著我說。
“噢,我吃不下早飯。”我避開她銳利的、咄咄逼人的目光,“有人說過你的眼睛裏有殺氣嗎?”
“是嗎?”金妮故作輕松地聳聳肩,“從前科林也是這麽說的,不過上周他犧牲了。這樣的評價聽起來真令人親切。”
“我很抱歉。”我不安地避開她的目光,去拿掛著的口罩。
“這個,”她指了指胸前掛著的相機,“這是他的心血。我打算著打完仗去洗出來,畢竟,現在那些店都關門了。”
顯形藥水嗎?我想,眼下連繃帶和醫用棉都供不應求,誰還會想那些玩意兒?這年頭,除了軍火生意,股市裏啥都跌。
“可以替我保管嗎?”她問。
我並不想接受,但也沒有理由拒絕。
“你比我安全。”
我想到很多人羨慕我有一個好爸爸,給我找了個好差事,於是我點了點頭。
事實上,她並沒有等到那一天,我至今也沒有等到。不過,我後來搬家地時候整理出來了一點兒顯形藥水,於是把它洗了出來。
有疤頭和韋斯萊,泥巴種和瘋姑娘。他們勾肩搭背、說說笑笑,真令人羨慕啊!盡管他們早已不在了,可是,至少他們真真切切地活過。
我看了一會兒照片,我本以為我會因為嫉妒而把它們燒掉。可我並沒有,我忽然有點想他們。如果他們還活著的話,是不是一切都能回到正軌上?如果是的話,我想感恩節做點火雞招待他們。
我還有點想潘西,如果我不翻供的話,是不是她就不用被處死?我至今也忘不了她在行刑前直勾勾盯著我說:“德拉科,我詛咒你不得好死。”
她說的一點都沒錯,在聖芒戈看到了這麽多各式各樣的死亡以後,我實在沒法評判哪一種死亡更加悲慘,“不得好死”究竟是什麽樣子的,我心裏一點都沒譜——所以我至今還像一個行屍走肉一樣活著。
從前叫我殺了鄧布利多難得很,甚至連他本人都看出來了我的退縮。在這裏呆了三年以後,我發現我無法接受自己一個星期都看不見死亡——就好像生命中失去了什麽要緊的東西一樣。
後來我借機毒死了尋釁的布雷斯,掐著秒表計算了一下,新款毒藥的致死時間是四十二秒,我覺得稍微有點快,比西奧多被殺的時間快了十七秒,甚至比克拉布被燒焦都快了三秒。我覺得有點不劃算,於是後來再也沒用過那種毒藥。
不過我也確實沒什麽人好騙的了。因為從那以後,我所有的同級生都沒有出現過——尤其是在赫奇帕奇對於波特的屍體搶奪戰之後,一點消息都沒有了。
至於下一級,只有金妮芙拉至今人事不知地躺在我家的地下室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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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
我很確定我在一間屋子裏,因為一切都很黑,我睜大了眼睛,結果什麽也沒看見。如果是在室外,就算最黑最黑的夜晚也是有星星的。可是,這裏什麽都沒有,有的只是黑暗,無盡的黑暗。
我很想知道這裏是否只有我一個人,或者有什麽出去的門道。我想知道我是誰,我的過去,我的現在,關於我的一切。現在的我就像一張白紙,不知道什麽時候掉到了一片虛無之中。我的頭又暈又痛,我掙紮著想要起來,但是我的手腳一丁點也動不了,甚至連喉嚨都只能發出簡單的、輕微的“啊”聲。我不知道我的這種狀態持續了多久,也許很多天,也許只是幾分鐘,反正這裏也沒有鐘給我計時。
我盡力了,現狀沒有一點改變,於是我就安心地躺在那裏,閉了眼,腦袋仍然疼得厲害,我就這麽迷迷糊糊地睡了——我之所以這麽判斷是因為在我的右眼下一次感受到光照然後睜開之前,我不記得發生了什麽。
我看到了一個男人,他有一頭金色的頭發,又高又瘦。他胡子拉碴、疲憊不堪,但是他的手法一絲不茍而且溫柔,他把一塊浸透了水的毛巾絞幹,小心翼翼地在我的臉上擦著,很舒服,水的溫度也剛剛好。他的毛巾擦過我的左眼,這成功讓我克服了把眼睛徹底睜大的阻礙。
“醒了?”他的聲音沙啞而顫抖,“感謝梅林!你醒了!你終於醒了!”他看上去高興壞了,好像所有被理智壓抑的感情都在這一刻爆發了,我看見,他哭得像個孩子。
“親愛的,”他好像想擁抱我,但是不知道如何下手,我對自己一句話也不能夠說,一個手勢都不能夠做而感到抱歉,我就這麽看著他,希望他能從我的左眼中讀出什麽。
他攬過我的背,然後在下面添了一個枕頭,他想讓我坐起來。說實話,躺著的時候我還不覺得,這麽一動,我就覺得整個背部都像要裂開一樣疼得厲害,疼得我忍不住哼哼,但是我不想違背他的一切,於是我咬住了唇,沒有再發出聲音。
他好像比我還要痛苦,一個勁地說對不起。他好像就在我疼的地方揉了揉——或許幹了別的什麽,但是我看不見。總之,我覺得好多了,至少可以讓我安下心來,把註意力放到別的什麽東西上。
我看到我的腳都打上了石膏,腰部纏地像個木乃伊似的。但我還是松了口氣。要知道,那些地方我現在一點感覺都沒有,那些部分沒有空空如也我已經心滿意足了。那個年輕的男人開始按摩我的手臂,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麽做的,總之,我覺得力量就這麽被他一點一點註入了。
他開始和我說話,因為我沒辦法接他的話頭,於是就安靜地聽他一個人自言自語。他說,他叫德拉科·馬爾福,我的名字是金妮芙拉,他喜歡叫我金。他說,我之前很好看,在學校讀書的時候甚至是校花,我不是很懂“校花”這個詞,只是單純覺得它大概很漂亮吧。
他說,我以前從事一個很危險的工作,受了傷,不得不在家休養。而且我似乎是得罪了什麽人,導致現在不得不無聊地呆在一個空蕩蕩的屋子裏。他說錯了,我一點也不無聊,我覺得他這麽按摩我的手臂,平靜地和我聊天,有一搭沒一搭的,很有意思,我也很喜歡。
他說,他對不起我,要是他當時知道我要去做那麽危險的事情,他死也不會離開我的。他安慰我說,只要我醒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他說這麽按摩我的手臂,一周之內它就會恢覆知覺,他說我還有接受幾次手術,他會讓我說出話來的。
他說,現在他在聖芒戈做醫師,我出事的時候他還在實習,一轉眼就過去這麽久了。他的導師對他很好,幫了我很多,偷偷幫我動了幾次手術,如果沒有他,他一個人真不知道怎麽辦。
他說,他每天都來看我,前幾天他陪著我的時候我都在發燒,不知道還記不記得他說過的話。他有好多好多話想對我說,但是說來說去一直都是對不起。
我聽著聽著就累了,我想休息,於是我閉上了眼睛。他也不說話了。他一直在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麽,也沒有力氣去想他在笑什麽,我只知道這個世界上,他的笑聲很好聽,是我喜歡的那一種。
【德拉科】
我端著消毒藥水的瓶子從地下室裏走出來。我搬出來已經很久了,整整三年六個月零二十七天,每天媽媽寄來的相親信件都堆滿了書桌,但是我一封都不想看,我把它們扔進壁爐,省掉了我買柴火的一大筆錢。
我自己的心思我再清楚不過。我說不清楚我是什麽時候愛上金妮芙拉的,也許是在他哥哥的喪禮上,也許是在救世主失蹤的那個夜晚,也許是伏地魔政府成立的一周年紀念日。
反正不是在學校裏。有一次我記得很清楚,我跟著羅伯特教授去救助曼切斯特的傷員,那裏剛剛發生了一場巷戰,我就在屍橫遍野的戰場上看見了金妮芙拉。在之前的一個巷口,他的哥哥弗雷德突然沖過來攻擊我身後的傷員,我對他施了一個昏迷咒,但是我的傷員久經沙場,動作比我更快,他施了索命咒。
然後,弗雷德死了。我說不清楚是什麽感覺,我在聖芒戈的日子裏,每天可以看見超過一百次的死亡,死狀各式各樣,到那裏的最初的一個月裏,我最起碼裝殮了一千具麻瓜屍體和三百具巫師屍體,克拉布和高爾的本職工作就是搬運屍體,他們塊頭很大,總給人一種力大無窮的錯覺。只有我知道,他們在那裏搬運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脂肪。
我拐過一個彎,金妮和我相隔五六米,一個不知道什麽咒語飛來,我來不及抽魔杖,金妮率先施了一個鐵甲咒,我反正是成了我那個小隊的唯一幸存者。
她說:“他只是軍醫,他是無辜的。”然後她繳了我的械,讓我幫她旁邊的洛夫古德處理傷口。
“你就不怕我殺了你嗎?”我一邊嘲弄地說,一邊替盧娜打繃帶,她的傷口不嚴重,頂多三天就能痊愈。
“從感情上說,我覺得無所謂。”她把一頭長發散開,好讓頭皮上的一點擦傷好受一點,然後她在我旁邊席地而坐,“而且,醫生不是只救命嗎?”
“救命?”我苦笑了一聲,“大部分時候我都只是無能為力。”
“成功一次就很棒啦。”盧娜咯咯地笑了,“再怎麽說,你畢竟幫了我。”
“謝謝。”金妮芙拉看著我,很認真地說。然後她站起身,把魔杖扔給了我,“接著,馬爾福。我希望下一次能少死點人。”
我看著金妮拉著盧娜遠去的背影,問:“你們要去那裏?”
她一擺手,瀟灑地說:“回學校讀書。我們只是出來買點墨水的。”
然後,我想到。那一天,她十七歲。
我後來和她寫了很多信,只有三四封寄了出去,大部分我都藏在我的書房裏,我用箱子裝,三年就裝了整整三大箱。後來我在馬爾福莊園的西邊圈了一塊小地方,把一些不怎麽看的東西都堆在那裏。在我搬出去的第二年,那裏失了火,我一封信都沒有救回來。就像我的無數個病人一樣。
金妮給我回的一兩封信保存的很好。頭一封是說盧娜接手了《唱唱反調》的編輯任務,後來一封就是說她被法國的一個魁地奇隊相中了,要離開英國。最後一封是她出事以後我整理她的東西時看到的,就在第二封信寄出去之後沒多久寫的,但是一直沒有寄給我。她說,因為打仗的緣故,比賽沒法好好進行,她進隊沒兩天球隊就解散了。然後她又回到英國,在盧娜那裏謀一份差事,為《唱唱反調》撰稿。
我把金妮送到羅伯特教授的手術室以後,就花重金買下《唱唱反調》之前兩年的所有刊期,我用手撫摸她寫過的每一個字,覺得都帶著金妮芙拉溫熱的鮮血。我花了三個晚上發瘋一樣把那些文章瀏覽了一遍,她原來早在兩年前就成了戰地記者,過上了那種刀口舔血的日子。
所以,蘇格拉荒郊的爆炸案不是意外,她救走了兩個五歲的小男孩。韋斯萊一家,她是最後一個,但是她從來不怕死。我找到金妮的時候她的呼吸已經停止了,除了微弱的心跳完全無法把她和活人聯系在一起。右臉三級燒傷,右眼很可能永遠失明,顱骨粉碎性骨折,腰部斷了兩根脊骨,羅伯特信誓旦旦地說,就算把她救活她下身也會癱瘓。
“她活不了的。”羅伯特語重心長地撫摸著我的背,“我可以試試,她醒不醒地過來就聽天由命了。”
“無論如何,我一定要救她。”我看著羅伯特的藍眼睛,很認真地說。然後,我看見他無奈地搖搖頭,問我為什麽。
我說:“金妮芙拉是我今生摯愛。”
【金妮】
一個星期過得很快,因為他一直陪我,一直和我講故事,講我們以前的故事。我的右手能夠動了,我相信我其他地方總有一天也能聽話的。我相信他的所有辦法,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我知道他對我很好。
他送給我一塊木板,還有一個叫做“蠟筆”的東西。他教我寫字,教我表達自己的話。但我總覺得沒什麽特別想說的,然後我就在白紙上認真而歪斜地寫:“現在很好。”他指出了我的兩個拼寫錯誤,然後握住了我的手,一個勁地誇我很棒。真有意思,他就像哄一個小孩子,但我確實體會到了當一個小孩子的幸福。
他教我發音,對著最簡單的字母表,但是我還是常常搞砸。我想我小時候學說話要是也這麽費勁不知道誰能忍受下來,然後我用蠟筆寫下“家庭”,他看著我,就這麽一個對視我就知道他明白我的意思,我想知道我的家人們怎麽樣了。
“他們都很好。”他平靜地說,“但是他們都不知道你還活著。”
我用蠟筆費力地敲下“為什麽”,他露出一個溫柔的笑容,“親愛的,你得恢覆地好多了才行,你也不想媽媽替你擔心吧?”
我寫下了“好”,然後我繼續認真地連續發音。這個時候他在我的床邊坐下,認真地看著我,“金,你真好,我現在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我用蠟筆接著寫“我也是”,然後盡力扯開嘴角,我終於可以笑了。
【德拉科】
很大程度上,我不知道這對金妮是否公平。如果我是她的話,我也許寧可死掉——無知無覺地死掉。但是,我並不是她,我不能替她決定。
我想起有一次我在聖芒戈做傷員護理。這原本與我無關,但是外科手術對我的心理有一些挑戰。我的病人們常常是不完整的——有一些雖然表面上看上去還很完整,但內裏誰知道爛成什麽樣子。但正如弄不明白,為什麽戰爭會殃及平民一樣,有些人會把□□裏的最後一發子彈留給自己。
我很少能看見真正活著的人。大概就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討厭夏天。屍體處理地如果不夠快,腐爛了之後,氣味令人作嘔。
我剛幹這一行的時候就意識到我的胃很嬌弱,胃絞痛總是在最不合時宜的時候發作。比方說那一次,我明明該給傷員換藥,幹到一半我卻被傷口的慘狀逼地不得不沖擊洗手間洗把臉。
“喝點熱水,好受點。”金妮挎著相機,遞給我杯子。
“謝謝。”我扶著墻,努力使自己正常。
“你看上去臉色不太好。”她盯著我說。
“噢,我吃不下早飯。”我避開她銳利的、咄咄逼人的目光,“有人說過你的眼睛裏有殺氣嗎?”
“是嗎?”金妮故作輕松地聳聳肩,“從前科林也是這麽說的,不過上周他犧牲了。這樣的評價聽起來真令人親切。”
“我很抱歉。”我不安地避開她的目光,去拿掛著的口罩。
“這個,”她指了指胸前掛著的相機,“這是他的心血。我打算著打完仗去洗出來,畢竟,現在那些店都關門了。”
顯形藥水嗎?我想,眼下連繃帶和醫用棉都供不應求,誰還會想那些玩意兒?這年頭,除了軍火生意,股市裏啥都跌。
“可以替我保管嗎?”她問。
我並不想接受,但也沒有理由拒絕。
“你比我安全。”
我想到很多人羨慕我有一個好爸爸,給我找了個好差事,於是我點了點頭。
事實上,她並沒有等到那一天,我至今也沒有等到。不過,我後來搬家地時候整理出來了一點兒顯形藥水,於是把它洗了出來。
有疤頭和韋斯萊,泥巴種和瘋姑娘。他們勾肩搭背、說說笑笑,真令人羨慕啊!盡管他們早已不在了,可是,至少他們真真切切地活過。
我看了一會兒照片,我本以為我會因為嫉妒而把它們燒掉。可我並沒有,我忽然有點想他們。如果他們還活著的話,是不是一切都能回到正軌上?如果是的話,我想感恩節做點火雞招待他們。
我還有點想潘西,如果我不翻供的話,是不是她就不用被處死?我至今也忘不了她在行刑前直勾勾盯著我說:“德拉科,我詛咒你不得好死。”
她說的一點都沒錯,在聖芒戈看到了這麽多各式各樣的死亡以後,我實在沒法評判哪一種死亡更加悲慘,“不得好死”究竟是什麽樣子的,我心裏一點都沒譜——所以我至今還像一個行屍走肉一樣活著。
從前叫我殺了鄧布利多難得很,甚至連他本人都看出來了我的退縮。在這裏呆了三年以後,我發現我無法接受自己一個星期都看不見死亡——就好像生命中失去了什麽要緊的東西一樣。
後來我借機毒死了尋釁的布雷斯,掐著秒表計算了一下,新款毒藥的致死時間是四十二秒,我覺得稍微有點快,比西奧多被殺的時間快了十七秒,甚至比克拉布被燒焦都快了三秒。我覺得有點不劃算,於是後來再也沒用過那種毒藥。
不過我也確實沒什麽人好騙的了。因為從那以後,我所有的同級生都沒有出現過——尤其是在赫奇帕奇對於波特的屍體搶奪戰之後,一點消息都沒有了。
至於下一級,只有金妮芙拉至今人事不知地躺在我家的地下室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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